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,我的看法是: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,也可以生活在别处;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,走在水泥的大道上,呼吸着尘雾;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,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,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。在我眼前的,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、磨砂灯泡似的空气,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、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。人可以迈开腿走路,也可以乘风而去。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,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。

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,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。

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,他说: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。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,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:晚唐时节,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。

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。比方说,写些道德文章,以便成为圣人;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,以便成为名臣;为大唐朝开辟疆土,成为一代名将。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,自己也比较在行。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……过了一些年,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。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,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。

到目前为止,我的故事里有一个长安来的纨绔子弟,有一伙雇佣兵,有一个老妓女,有一个小妓女,还有一个叫做红线的女孩,但她还没有出现。我隐约感到这个故事开头拖沓、线索纷乱,很难说出它隐喻着些什么。这个故事就这样放在这里吧。

口不读圣贤书,所以口齿清楚。耳不闻圣人言,所以听得甚远。目不识丁,所以能看到三里路外的蚊子屁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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